其他
陕西省司法厅首次表彰全省社区矫正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为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发全省广大社区矫正工作者干事创业热情,近日,陕西省司法厅首次对全省社区矫正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评选表彰。
省司法厅授予西安市碑林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科等19个集体“全省社区矫正先进集体”称号,授予西安市长安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科科长张晗等37名个人“全省社区矫正先进个人”称号。这次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是陕西省社区矫正战线上的优秀代表,他们坚守初心、忠诚履职、规范执法、无私奉献,充分展现了新时代社区矫正工作者的良好精神风貌。
陕西省自2010年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全省社区矫正工作者攻坚克难,奋力拼搏,努力构建社区矫正“五化一保障”工作体系,强基础抓规范,保稳定促回归,实现了从无到有,跻身西部一流的全面发展。截至目前,全省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79047人,累计解除64380人,在矫14667人,累计再犯罪95 人,再犯罪率为0.1%,低于全国0.2%的平均水平。为贯彻国家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供 稿 / 厅社区矫正管理局
文 章 / 计 超
编 辑 / 兜 兜
责 编 / 李琪 敬菲
审 核 / 王建军
● 习近平: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的讲话
● 《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印发
● 你好,2020!
▼